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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空间设计照明的质量要求

随着绿色环保理念在办公室设计方案中的广泛盛行,照明在设计中的节能要求日益受到重视。照明的质量不再单纯以照度、光色、氛围等直观感受为评价标准,在保证基本照度的前提下,节省电能、提高用电效率成为评价照明质量的又一重要参考。为此,仅靠直观感觉的灯具布置已经不能满足新的设计需求,用更加理性的思维与方法处理照明问题,是未来提高照明质量、顺应环保发展的必然之选,为了方便后续内容的理解,首先普及几个关于照明的基本概念。
(1)光照度,是指单位面积上所接受可见光的能量,单位勒克斯(lux或lx)。
(2)光通量,是光源在单位时间内发出的光量,流明(lm)是光通量的单位。
(3)光强度,是指光源在指定方向的单位立体角内发出的光通量。国际单位是candela(坎德拉),简写为cd。
(4)光亮度,表征发光面或被照面反射的发光强弱的物理量,单位cd/㎡或cd/㎡。
(5)眩光,是由光线的亮度分布不适当或者亮度变化太大所产生的刺眼效应。它又分为直射眩光和反射眩光两种形式。
(6)显色性,即光源射到物体上,呈现物体颜色的程度。显色性越高,则显示色彩越接近自然色。国际照明委员会把太阳的显色指数定为Ra=100。
(7)色温,是表示光源光色的尺度,单位为K(开尔文)。低色温光源的特征是能量分布中,红辐射相对来说要多些,通常称为“暖光”;色温提高后,能量分布中,蓝辐射的比例增加,通常称为“冷光”。一般3 000K以下光色偏红,6000K以上光色偏蓝。色温与显色性没有必然联系,但光色舒适感与光照度水平有一定联系:
(8)发光效率,是光通量与功率的比值,单位为Im/w/。通常作为不同发光光源性能比较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