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下一篇 »

办公室装修中灯光设计的要求

灯具的布置根据灯具的照明形式主要包括三种:一是整体(普通)照明,指为照亮整体空间的照明方式,其水平照度基本均匀,多用于较大空间。二是局部照明,指为满足局部空间视觉要求的照明方式。三是综合(混合)照明,指混合使用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的布置方式,它既能使空间具有一定的亮度,又可满足空间中重点照明的需要,多数空间中都采用此种布置形式。

1.功能性的要求

灯光设计首先应满足功能的要求,以取得良好的照明质量。在办公室设计中,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影响照明质量的问题:一是稳定的照度(建筑照明设计规范规定不同的功能空间有不同的照度标准);二是要有适当亮度分布,使工作照明、环境照明、重点照明之间不形成强烈的亮度对比:三是要限制眩光和减弱阴影,应适当降低光源的亮度,确定恰当的光源位置,调节光线的投射方向,隐藏光源。

2.美观性的要求

灯光设计还应满足美观性的要求,即灯光设计要符合审美的要求,以增强室内灯光的感染力。具体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利用灯具造型的装饰性;二是利用各种光色的艺术渲染力:三是利用不同的照明形式表现室内光环境。

3.安全性的要求

采用人工光源照明,应注意照明的安全性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方面要在有照度要求或有特定要求的场合配备事故照明或选用有特殊功能的灯具,如防水、防热、防爆灯具等。另一方面应在使用照明器时注意安全,防止因漏电、短路而引起火灾和伤亡事故。

4.经济性的要求

灯光设计应在满足照明要求的基础上,遵循节约电力资源的原则。首先应尽量选用发光效率高、使用寿命长的灯具,如使用LED灯。其次应合理布置灯具的数量,并避免使用较高的照度。再次应尽量减少因灯具的安装和维护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