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光色的选择取决于光环境所要营造的气氛,例如,含红光成分多的“暖”色灯光(低色温)能在室内形成亲切轻松的气氛,适用于休息和娱乐场所的照明;而需要高效、精神振奋地进行活动的房间则宜采用较高色温的灯光。
另外,光源的色温应与照度相适应,即随着照度增加,色温也应相应提高。否则,在低色温、高照度下,会使人感到酷热;而在高色温、低照度下,会使人感到阴森的气氛。光源的显色性是指光源显现物体颜色的特性,一般用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制定的显色指数(Ra)来评价,它是对包括人的肤色在内的多个色样,用待评价光源和标准光源(全阴天空光)进行色彩显示的差异性评价。光源的种类很多,其光谱特性各不相同,因而同一物体在不同光源的照射下,将会显现出不同的颜色。笼统地讲,一个光源的Ra值越高,表明它显色性就越好,则光源对颜色的表现就越好,我们见到的颜色也就越接近自然色。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Ra取的是色样的平均值,所以,虽然有的光源的显色指数很高,但对某一特定颜色的显现可能会不好。这一点要引起某些特定场合照明设计的重视。另外,显色性好的光源比显色性差的,在同样的条件下,可以有较低的照度。这并非是说显色性可以替代一部分照度,而是人在感觉上要清晰一些。